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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度最成功的律师与最失败的律师

2010年1月11日 没有评论

2009年度最成功的律师与最失败的律师

2009年末总结律师工作,有成功,有失败,无论谈什么,大家都会谈李庄律师,反对着群体包括重警方公开称,“李捞捞”“玩弄、亵渎法律的无良律师”“讼棍”(前几天在个律师QQ群里,有位律师就坚持骂他为讼棍,他也说不出什么原因,根据感觉就这样骂,后来被群主退出了群)甚至公诉人贬称“嫖娼律师”。

认识李庄的某律师称他为”身上有一种不畏权贵的气质,他身上那种仗义执言的精神,正是中国律师所缺少的精神。”

无论是对是错,李庄被判二年半,2009年度他应算最失败律师了。

2009年最成功律师是谁呢?王蕴采律师,中国第一个可以为公安侦查机关办案把关的女律师,网上称她是目前重庆公安局局局长的好朋友。传说李庄律师在北京称有背景有关系,看关系还不如王蕴采律师,身为相距重庆千里的律师,因为是公安局长的好朋友,也可以被空降到重庆公安局当参谋,开创了律师新业务类型,成为律师们羡慕的榜样,以后律师不做刑辩了,都争与公安领导做朋友,到公安机关办案去。

网上有很多网友评论,认为检察院是失败的,侦查把关本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,现在由律师参与肯定是违法的,也有网友坚持称,律师参与是完全合法,律师完全可以公安局的法律顾问。

然而并不是法律能不能的问题,关健是王蕴采律师媒体正面报道说是公安局长的好朋友。

我个人认为,中华全国律协应指定王蕴采律师担任李庄案的辩护人,当然这仅是在网上说个笑话而已。

一个城市的法治,决不是靠一个公安局长,一个城市黑社会的成长与聚集,也不是因为流氓的公安副局长文强。法治进程在我们全民意识的提高,政府行政观念改变,官本位思想不变,法治难!重庆的黑社会被打掉了,并不意味着重庆就比其他地方法治了,就是中国法治的榜样了。

王蕴采律师虽贵为公安局法律顾问,但是我从你的网站介绍上看出,你也曾经做过很多刑事辩护,你应理解律师,理解辩护,理解李庄案件不仅仅是个案,而是对中国律师业的一次打击。

作为律师的我,我从来不想在网上发表什么评论,因为我胆小,因为是无名小卒,因此在QQ空间里,我从来只发表我的生活,我的小家庭,因为李庄案件,因为看到网上对律师业的评价,因为李庄案带来多少负面影响,所以我决定写一点博客,表达表达自己的心情。

引用一名法律网友的话:我写这些,只是在感慨:从法律院校复校已经三十周年了。现在的律师、法官、检察官不是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已经很少了。可在今天李庄案中,我还是觉得非常的诧异的是,同样的法律教育出来的法律人,对法律基本精神的判断,竟然有如此大的差异。对辩护制度,对律师制度的呵护,对程序正义的追求,是法律精神中最基本的价值。可在李庄案中,当然我不清楚,在专案组中,在联合办案的“公检法”中,在为专案组献策献计的律师中,有多少人是法律本科专业以上,但当这个“把律师抓起来”的决定出来的时候,这些受过最基本法律精神教育的人,会不知道,这个行为对法律的伤害有多大吗?当所有的律师都在担心,我的当事人会不会出卖我去争取“立功”的时候,基本上,我们的刑事辩护会成为一场毫无价值的作秀表演。不过,得知今天,一些法律教授还在为李庄案的判决叫好的时候,一切更让人无语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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